|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 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7日 09:26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 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制度,到2020年完成所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教育的国家认证。

在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高校要统筹使用从学费收入等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助学经费,对报考医学专业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我省将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积极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将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需求适度扩大培养规模。中职层次学校要逐步转向提升在岗乡村医生的能力,并逐步停止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高职院校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

《实施意见》还指出,我省鼓励三甲研究性医院建立综合教学病房和门诊,建立全科医学教研室,落实综合培训、考核和全科培训;鼓励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完善新任职教师(含临床教师)岗前培训制度;鼓励高校在境外开办中医药诊疗中心,大力发展中医药留学生教育。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长学制教育,积极推进具有推免资格的医学院校建设,建立专升本制度;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加快调整同质化专业。

在拓展学生毕业后发展空间方面,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积极探索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探索建立以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提升中医医师专科诊疗能力与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中医医师培训模式;探索开展“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我省将把薪酬待遇重点向紧缺专业和基层单位同等人员以及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倾斜。

《实施意见》还要求有关高校、卫生机构加大医学实践教学基地经费投入,合理确定医学类学费标准,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我省将建立涵盖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发布高等医学教育质量监测年度报告,推进临床医学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列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记者 王国星)

来源: 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朱英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