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198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05月18日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8〕3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2016规复函字0134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朝预〔2016〕0024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建设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6〕144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6月11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东站货场铁路职工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6〕144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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