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合法办学资质或办学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是公立学校或其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描述:(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同一个项目(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