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452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宛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7002号 成交金额:353734.08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53734.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中溪镇亚新科项目场平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中溪镇境内。主要内容为挖土石方(含清表)、回填、余方弃置(弃置点为指定场地)、弃土点场地平整、耕植土覆盖整理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蒋敏慧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3231295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姜亚丽、汪云、马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5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路与广场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联系电话:0563-2209012、0563-418575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路与广场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洪先生、0563-2209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幢1-907、908室 邮 箱:1293888372@qq.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0563-418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周先生 电 话:0563-2209012、0563-4185755 十、附件 谈判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表.pdf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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