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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现场考察需注意什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52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现场考察需注意什么?

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有组织现场考察的权利,但并没有明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何组织现场考察。在实际采购中,组织现场考察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采购文件中载明现场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每家供应商参与现场考察的人数,需要携带的材料等。除了这些,还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首先,有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载明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并要求参加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必须签到。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认为,可以在现场考察环节设置签到环节,这是采购人的权利。但签到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能泄露供应商的名称和数量,否则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要承担相关责任。所以,建议采购人还是不设置签到环节为好。

其次,有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经由采购人项目经办人员签字确认过的现场考察表,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参加现场考察是供应商的权利,不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说,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没参加现场考察就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是违规的。没参与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的供应商也可能之前参加过同类的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或者是自行进行了现场考察。

最后,有些人担忧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可能会给围标串标创造机会。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集采机构、物业供应商、采购人,他们普遍认为通过现场考察进行围标串标的可能性不大,当然不排除有极个别情况。湖北襄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办业态负责人说:“一般三四线城市的政府采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经常参加的物业供应商都比较固定,各家物业供应商之间大都有业务往来,所以哪些供应商可能会参与,公司实力怎么样大家基本知道,组织现场考察并不会成为供应商围标串标的诱因。”修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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