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印发《中原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原财字〔2025〕14号,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规范该区政府采购行为,切实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违规风险,推动该区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廉洁规范高效发展。
《清单》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以及政府监管部门,明确了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等66项禁止行为。
原文如下:
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原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中原财字〔2025〕14号
区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中原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5 版)》根据近两年新颁发政策法规,将《中原区政府采购全领域负面清单(2023 版)》的内容进行添加完善,更新法律适用不恰当内容,进一步规范中原区政府采购行为,切实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违规风险,推动中原区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廉洁规范高效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原区政府采购全领域负面清单(2023 版)》作废。
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