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政采供应商典型问题清单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17:35
四川公布政采供应商典型问题清单
本报讯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公布《政府采购供应商典型问题清单》,帮助供应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清单列举了供应商未依法进行投标(响应)、未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滥用质疑投诉权利、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等6类11种典型问题。清单还明确了各种问题的主要表现、主要法律依据以及面临的法律风险。如滥用质疑投诉权利的问题包括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虚假、恶意投诉,以质疑投诉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3种表现,其中,以质疑投诉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将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或者2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川省财政厅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