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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建立评审专家常态化清理整顿机制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09:16

内蒙古巴彦淖尔建立评审专家常态化清理整顿机制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常态化清理整顿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定期集中清理与动态即时清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专家执业行为。

“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守门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常态化清理整顿机制,实行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持续净化专家队伍,提升评审质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明确,常态化清理整顿机制将覆盖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所有在库专家。清理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入库时提供的学历、职称、专业能力证明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资格条件的;专业能力与评审需求不匹配,或长期未参与评审工作,经评估认定不具备相应评审能力的;在评审工作中有收受不正当利益、与供应商串通、泄露评审信息、违反评审程序、未独立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政务处分,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依法依规认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对存在上述情形的专家,经核实后将依法依规予以清退出库。

《通知》规定,清理工作由巴彦淖尔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审查,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投诉处理、专项检查等工作进行动态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不守纪律、不胜任评审的专家,确保在库专家信息真实、专业结构合理、职业道德良好、评审行为规范。对拟清理的专家,通过系统预留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告知拟清理理由及相关依据。清理结果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要求,评审专家应主动配合清理工作,及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管理系统更新个人信息,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和职业道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客观评价专家履职情况,发现异常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还设立了咨询电话和监督邮箱,接受政策咨询和违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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