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查什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09:31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查什么?
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是确保此项工作合法、公正、高效的基本前提。2025年1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以下简称财库27号文)正式施行。一年多来,全国各地财政部门陆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推动代理机构监管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出击”。那么,监督检查究竟聚焦哪些环节?具体怎么查?
抓住10个环节 聚焦收费
与保证金管理等重点
根据财库27号文,监督检查覆盖从名录登记到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名录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公示、评审组织、收费及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及履行、档案管理等。各地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某省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已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透明度检查和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机结合,重点对代理机构收费行为、保证金管理开展检查工作。对涉及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同案同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法律顾问马兰说,目前当地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依然是政府采购合法合规性问题,包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是否合规等。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素芳认为,当前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围绕两方面开展,一是采购文件编制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二是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介绍了当地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三大重点:一是业务流程合规性,重点审查采购文件中是否存在差别歧视待遇条款、开标评审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恶意串通;二是内控制度建设与服务质量,包括质疑答复是否专业合规;三是档案与资金管理,排查违规收费和逾期不退保证金等行为。“代理机构乱收费作为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利用电子证据
重点盯防高风险代理机构
理清检查重点后,如何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财库27号文将代理机构划分为“一年一查”“三年一查”“重点检查”“新登记机构检查”“其他情况”五类,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破解“对谁查、查几次”的难题,为精准监管搭建制度框架。某业界资深人士分享道,财库27号文通过对不同信用等级、业务规模的代理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既避免了对合规经营代理机构造成过度干扰,又能对高风险代理机构重点盯防,客观上推动了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财政厅对新进入名录库的代理机构,自首次代理业务起一年内进行实地考察,对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开展定向检查。江西省2026年3月起施行的《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规〔2026〕2号),对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作出禁止性规定,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严禁索要赠品回扣等。
在分级分类的制度框架下,监督检查的手段也在升级。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其光看来,电子化采购为监督检查提供了科学的工具支持。“以认定串通投标为例,监管部门可重点排查MAC地址一致、机器码一致、IP地址异常关联等技术痕迹。”王其光说,这类电子证据比传统证据更容易固定、可追溯性强,正成为财政部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重要手段。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异常线索,必须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