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地域层级壁垒 激活服务内生动力 ——四川省广元市深入推进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改革综述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09:03
破除地域层级壁垒 激活服务内生动力 ——四川省广元市深入推进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改革综述
■ 本报记者 吴敏 通讯员 张兴东
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多措并举推进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竞争改革,着力破除地域层级壁垒,保障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权利。目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直面短板,找准集采改革破局方向
引入集采机构竞争机制,既是政府采购改革的政策导向,也是破解当地采购工作现实难题的必然选择。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显锋表示:“我市集采机构多数存在人员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业务支撑体系不完善等短板;多数采购人未设置专职采购岗位,采购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制约采购质效提升。”
同时,广元市集采业务布局不均衡,各机构项目承接“冷热不均”,项目数量、实施周期和品类差异较大。随着预算管理体制调整,县区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采购权限上收,采购项目持续减少,市本级采购大幅增加,业务结构失衡问题进一步凸显。长期存在的地域壁垒,使得各集采机构业务多局限于辖区内部,缺少跨区域对标学习渠道,先进经验难以互通。多重因素之下,亟须依靠竞争机制打破区域限制,盘活行业资源,推动集中采购高质量发展。
系统施策,搭建跨域竞争制度支撑体系
广元市坚持制度先行、靶向施策、协同联动,构建起集采机构竞争工作完整框架。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工作的通知》,确立集中采购领域竞争机制,破除地域与层级限制,支持采购人跨区域、跨层级自主遴选集中采购机构。配套出台跨区域交流协作竞争制度、市内远程异地评审工作规范,为改革落地提供清晰制度依据与操作标准。
针对跨区域采购实践堵点,广元市细化实操规则,明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方式,可由采购预算所在地集采机构或代理机构承担,相关事项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开放开评标场地共享机制,代理机构可按需向采购人所在地集采机构申请借用场地,有效化解异地评审场地难题。
此外,广元市同步建立全方位保障体系,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改革;强化政策宣讲,提升采购各方对竞争机制的知晓度与参与意愿;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与跨区域研讨交流,夯实从业人员专业基础。同时,健全监管评价机制,将竞争机制落实情况纳入财政监督和代理机构在线评价体系,严肃查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机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并实施信用管理,守护公平竞争环境。
提质增效,构建政府采购服务新生态
竞争机制落地后,广元市集中采购代理活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持续显现。
2025年以来,广元全市8家集中采购机构累计实施竞争类代理项目21个,其中跨区域项目3个、跨层级项目18个。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实现跨市承接乐山市夹江县采购项目,打破按行政隶属分配业务的传统固化格局。广元市旺苍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托自身业务优势,承接市本级包含13个包件的重大采购项目。采购办理效率较以往明显提升,项目受理至采购公告发布平均时长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开评标场地等待基本实现“零延迟”。
王显锋表示,经过一系列改革,采购人自主择优权得到切实保障,以往采购人“不敢选”、集采机构“不愿接”的困境得到化解,采购人能够结合项目特点、机构专业能力与信用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全市采购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各县区积极承接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采购项目,推动人员、场地、专业智力资源共建共享。依托跨区域项目实践与业务交流,全市采购队伍专业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下一步,广元市将持续深化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不断深化跨区域、跨层级协作,完善配套制度与技术保障,加快构建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新生态,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