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半岛四区地下车库-2161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7月26日10时(延时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半岛四区地下车库-216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未办理产权登记;规划用途:车位。
标的物起拍价:4711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该不动产无抵押,无租赁,其他欠费情况不详,交付时以现状为准;该不动产为网签车位。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自拍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特别提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示: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如拍卖标的物已设定抵押登记,拍卖成交后,抵押权人将从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无须买受人另行支付。
特别提示: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拍卖成交后,由承租人向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到期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解决不动产交付问题。
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半岛四区地下车库-2161号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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