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岛市胶南市上海东二路18号4栋(现大河东路77号4号楼)2单元1601户(变卖)(重新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一、变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法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变卖。现特此公告。
二、案件基本情况:
权属人:详询办案法官。
变卖依据:(2024)鲁0202执5761号执行裁定书。
三、变卖财产:
变卖标的:青岛市胶南市上海东二路18号4栋(现大河东路77号4号楼)2单元1601户。房产证号: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02869号。
四、变卖程序:
1、变卖时间: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起拍价:641606.4元,保证金:64160元,增价幅度:6416元。
3、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青岛市胶南市上海东二路18号4栋(现大河东路77号4号楼)2单元160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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