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东街泉盛花园 6 号楼408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拍卖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7日10时至2025年7月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东街泉盛花园 6 号楼408号房屋。(该标的物拍卖范围以评估报告显示内容为准,不含可移动物品。)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1.房屋未腾空,房屋内部结构有所改变,与原始房屋结构存在差异,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2.该房产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赁期限自【2015年3月15日】至【2035年3月15日】、出租时间为20年,房屋交付时间不确定。
3.该房屋户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竞买人应去实地自行了解。
4.拍卖范围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该标的物所欠水、电、暖、燃、物业费、过户等所需的费用不详,需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5.房屋户口、学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此房屋户口、学籍问题。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评估价:1901887.5元
起拍价:1521510元
保证金:152151元
加价幅度:7000元
一、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东街泉盛花园 6 号楼408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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