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法院关于衢州市上街11号、上街付11号的房产(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变卖公告
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日10时至2025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游县人民法院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衢州市上街11号、上街付11号的房产
衢州市上街11号、上街付11号的房产,规划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211.06平方米(11号面积为174.94平方米+付11号面积为36.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4.93平方米,权证号: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3/030375号、3/030374号,登记日期:2001年8月20日,产权号:衢州国用(2001)字第1-22512号,终止日期:2041年7月22日,简装修,未腾空。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国有出让;权属人为古某(单独所有);权利负担信息: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28日办理抵押登记,债权金额为860万元;标的物于成交后三个月内交付。
评估价:558万元,起拍价:313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德融服务”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开拍日期的前3天,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咨询电话:15057084644。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衢州市上街11号、上街付11号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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