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大道12号世茂怒放海二区D-4型71号1层101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变 卖 公 告
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琼96执恢2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5日10时至2026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变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变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本标的全程拍卖、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变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成交交付后原标的物所有权人及他人严禁故意毁坏交付标的物,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对实施毁坏者进行司法拘留,造成损失的财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变卖标的: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大道12号世茂怒放海二区D-4型71号1层101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623210元,起拍价:348998元,
保证金:69799元,增价幅度:3489元。
1、标的物情况详见拍卖资料,以实物现状为准,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详细查阅评估报告中关于建筑物实物状况部分的描述;
2、拍卖标的可能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滞纳金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行政部门咨询。
3、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原权利人缴纳税费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在缴税后五日内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买受人自行追偿。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行政部门咨询;
4、家具家电及可移动,可拆卸设备设施不在拍卖范围内。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拍卖及交付,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被执行人及住户不得破坏楼梯、门窗、下水管道等。
5、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大道12号世茂怒放海二区D-4型71号1层101房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