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财政“三个抓”推进政采云采购模式常态化运作
一是抓规范,构筑采购管理新体系。从政府采购一体化、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在严格贯彻执行省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印发<苍南县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苍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采云平台运用的通知》《苍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做到以制度保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开展。同时,从操作层面切入,梳理政府采购一体化操作案例汇编成册,引导采购人规范应用政采云平台。
二是抓提升,为政采注入新模式。通过加强宣传、上门服务、集中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引导采购单位上“政采云”平台采购,着力提升平台使用率。2018年,平台的使用率达到94.71%,入驻平台的340家采购单位有322家发生交易,交易额高达9.58亿。同时,积极探索运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模式,引导本地供应商参与电子卖场,推进网上竞价机制,着力强化政采云网上超市的运用,明确货物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应当实行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使用率达到88.53%,网超交易额达到2497.29万元。
三是抓监督,保障平台使用全覆盖。定期不定期对采购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的采购情况进行沟通、反馈及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单位在采购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减少“平台上商品,平台外采购”的现象,进一步增强采购单位依法运用政采云平台采购的意识,力争做到应进全进、应采全采,实现“线上全流程,线下无交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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