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采购人)的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请各供应商在2019年10月17日9:30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6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详细地址)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6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指定地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参与投标: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拟任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监管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总队机动支队
联系人:苏参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69号壹号座品B座1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3527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