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及安装(LBXZZC2020-J1-00009-HCJS) 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LBXZZC2020-J1-00009-HCJS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及安装一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六、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1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月19日止(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有效、齐全方可进行报名。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6800.00元);
竞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
账号:223912010103302296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在竞标时间截止时间前,竞标人应当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九、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20年1月20日15时3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0年1月20日15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竞标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象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象州镇莲城路53号
联系人:庞艳婷 联系电话:0772-436214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3.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采 购 人:象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5日
附件信息: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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