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桂林市某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21-JQ25-W1011
(三) 项目概况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包组一 |
手术室单元类1 |
1批 |
706700.00 |
包组二 |
手术室单元类2 |
1批 |
888800.00 |
包组三 |
新生儿硅胶人工复苏器等设备 |
1批 |
736100.00 |
包组四 |
双水平无创呼吸机等设备 |
1批 |
747250.00 |
包组五 |
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等设备 |
1批 |
959700.00 |
包组六 |
超净工作台等设备 |
1批 |
470000.00 |
(四) 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包组)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 供应商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四) 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五)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七)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九)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 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十一)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二)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十三)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十四) 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及完整的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适用于各包组)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 获取时间:2021年3月2日至3月8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方式: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下文《(五)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三)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非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四) 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在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保密承诺书》,以上表格可在附件链接进行下载。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各包组)
4.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各包组)
5.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 平台操作流程指引:
1、特别告知: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供应商,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并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平台注册: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3、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4、上传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等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以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八)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24日08时30分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09时00分
(十) 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会议室。
(十一) 投标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二)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4日09时00分。
(二)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会议室。
(十三) 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 评审方法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十五)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助理 0773-2081477
采购单位监督联系方式:薛先生 0773-2081426
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0-87374065-333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7374065-3006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angzhou@biddingcitic.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同创汇1405室
采购人:桂林市某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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