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壁南河、临江河增殖放流鱼苗采购(21A04733)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壁南河、临江河增殖放流鱼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4733
项目名称:2021年壁南河、临江河增殖放流鱼苗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5,05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采购需求:
品 种 |
规 格(厘米) |
单位 |
数 量 |
备 注 |
白鲢 |
10-12 |
万尾 |
27.7 |
含包装运输费用 |
草 鱼 |
10-12 |
万尾 |
5.0005 |
岩原鲤 |
10-12 |
万尾 |
2.0002 |
胭脂鱼 |
10-12 |
万尾 |
1 |
合 计 |
|
|
35.7007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重庆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胭脂鱼、岩原鲤供应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3楼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只需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现场送达,信封密封处必须加盖公章。
3、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4、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二)中标人确定办法
1、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采购单位现场组织相同最低报价的单位重新报价投标,确定最终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2、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3、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三)质量及商务要求
1、苗种为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提供证明文件)。
2、鱼苗规格整齐、外观完整,送达放流地点的死亡率在5%以内(提供书面承诺)。
3、鱼苗在放流前经过疫病检疫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提供书面承诺)。
4、放流时间:2021年11月,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放流地点及方式:放流地点在璧南河吴滩镇段,临江河板桥电站库区、乱石滩电站库区和宝山电站库区。采用常规投放法贴近水面(不超过1米)投放鱼苗。
6、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7、投标报价包含产品所需的转运、人工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费用。
8、如有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整改、更换或取消合同等,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验收方式
1. 采购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2. 鱼苗起运前在供货方现场进行品种鉴定、质量检查、规格测量及数量验收,送达放流地点再进行死亡率验收。
3. 计量方法采用全部重量法,即对鱼苗全部称重,通过随机抽样计算每公斤的尾数,折算总尾数。
4. 样品抽取每个品种不少于3次,以平均数为准。
(五)付款方式
验收完成后,供货方需开具相应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到供货方指定账户上(特殊情况除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刁莉华
采购人电话:13637748807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滨江中路86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承刚
项目联系人电话:13509425198
九、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docx (20.66 KB)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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