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 华明街华明大道、弘顺道、映春路、弘程道四条道路路面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ZYZC-2021-0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明街华明大道、弘顺道、映春路、弘程道四条道路路面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1-004
项目名称:华明街华明大道、弘顺道、映春路、弘程道四条道路路面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9074万元
最高限价:119.9074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119.9074 |
119.9074 |
其他建筑工程 |
华明大道、弘顺道、映春路、弘程道四条道路,出现坑洼不平破损等现象,拟对破损点位进行维修。 |
合同履行期限:2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额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 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到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1室
方式:(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py.cz.tj.gov.cn和http://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1.如法人亲自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如被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授权委托书上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现场获取。 (3)如需开文件费发票,需携带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科创慧谷1号楼
联系方式:022-58552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泽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纬路四合财富广场A座6011室
联系方式:17622958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小静
电 话:17622958381
天津泽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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