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的委托,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1.2采购需求:全自动四轮座驾电动叉车4台(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3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22)076
1.4本项目采购预算及上限值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相关材料。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相关材料。
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亏损和不良债务,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2.6信用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形。
(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对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4)投标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的查询结果。
(6)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管、监事等为同一名自然人,股东为相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导致影响投标合法性、公正性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上述对象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监察机关等机构查实在获取本项目中标资格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招标公告同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其他内容可在以上网站查询。
3.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电话:0744-88631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572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联系人:龙先生电话:0744-838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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